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不能认为自己是搞业务的就对党建工作不使劲,要明责、履责、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重大成就。
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是我们党作为一个使命神圣、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对骨干力量的高标准政治要求。只有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 “两手抓、两手硬”,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只有切实将“一岗双责”具体要求落到实处,才能为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在高质量做好业务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又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以身作则。
知责于心
牢固树立履行 “一岗双责” 的责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思想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得到有效落实,“一岗双责”要真正履行到位,前提是要解决好思想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履行 “一岗双责” 是政治责任,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将 “一岗双责” 具体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全局理念和辩证观点来审视岗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间的内在关系,为履行 “一岗双责” 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明责于岗
科学构建履行 “一岗双责” 的工作格局
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要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自身工作总体布局,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充分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坚持守正创新,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理念思路、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以系统观念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见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担什么责、抓什么事、管什么人,划清“责任田”、亮明“度量尺”、列出“明白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漏人、缺项、掉链”现象。
寓责于教
注重涵养履行 “一岗双责” 的廉洁生态
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职责极为重要,对分管的业务工作最熟悉、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最清楚,对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最了解,这从客观上决定了其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基于此,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等,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防范、早处理,进一步培育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浓厚氛围。
履责于督
持续优化履行 “一岗双责” 的运行闭环
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质效,既要深度激发其内生动力,又要给予其适度的外在压力,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以督责促担责,以考责促履责”。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对分管领域工作的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有序地行使权力。对履行 “一岗双责” 不到位导致分管领域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从而形成履责闭环,防止出现“沙滩流水不到头”问题。
(本文作者系我校党的青年运动史教研部讲师)
(转自《党课参考》2025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