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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力丹中青解析“新闻学的基本理念”
来源:新闻中心
日期:2011-04-11
作者:蒋菱
编辑:毛赟美

新闻中心讯记者 蒋菱  48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力丹做客我校“传媒人大讲堂”,为我校师生带来一场“新闻实例大解析”讲座。老师通过对各类新闻实例的分析,向同学们阐述了新闻学研究的基本理念。

讲座开始前,新闻系主任戚鸣为陈力丹教授颁发了“传媒人大讲堂”纪念牌。

教授首先列举了《京华时报》《新京报》《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报纸的头条,进行对比分析,认为报道事实要有法治理念、用词要正确,为此次讲座做了铺垫。接着,他分别从六个方面细述了新闻学的基本理念。台下同学则将此次讲座看做是一堂“理论课”,认真做着笔记。

新闻与宣传

“新闻与宣传不是一回事儿。”教授首先对海监系统的一则新闻进行了分析,逐字逐句点评了该新闻的“宣传味道”。他特别指出,该文中“标志着”就是一种对海监系统建设的宣传,而非新闻事实的报道。他认为“新闻是对客观发生的事情的叙述”,他特别在“叙述”两字上加重了口气。

“新闻的信息可以减少读者对事物的不确定性,并且该信息是新颖、新鲜的。”在他看来,新闻是报告事情,而非报告观点;宣传则有目的性,并且讲手段。

新闻价值理念

“新闻价值是人脑子中的一个标准。”9·11事件、伊战爆发、日本地震等重大事件不约而同地成为新闻,是因为多数人对同一事件的判断是大致相同的。教授分析了一期《羊城晚报》的头版底部通栏,指出“广州最贵房子大搜罗”是有地域接近性,“土耳其双胞胎不是一个爹”是因为它很新奇,进而他得出这样地结论:与众不同的事情具有新闻价值。“一个记者之所以能够找到好的新闻,在于他对外部事件有感知,并且本能地接触边缘化的或者更新常态思维的信息。”

他用自家熟睡小猫听见门铃声就“蹿”起来的敏感性来启发台下同学,“当记者也要有猫的敏感性。”

关于新闻价值理念,他总结了包括事实发生概率越小、事实与受众利益相关、事实影响力越大,就越有新闻价值等十条规律。他还从意识形态角度、市场角度、媒体工作节奏方面阐述了当下新闻价值的实现“大打折扣”的问题,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新闻真实理念

“新闻工作者首先要对真实负责。”陈力丹教授通过对《人民日报》“莫斯科飞机坠毁”这一事件连续报道进行分析,总结出:具体新闻的真实,只能表现为一个认识的过程。“事实在发展,认识也在发展。”

关于新闻失实造成“假新闻”的原因,他认为,“命名”容易失真,因此要用尽可能客观的语言;文学想象造成具体事件失实,因此要“想象合理”;采访不深入造成失实,因此要找到多方旁证。他还强调了我国还存在“体制性失实”。

新闻客观性理念

“新闻要向公众客观地、不带偏见地报告事实。”陈力丹教授认为做到事实与意见分开、用中立观点表述事实、提供全面信息给观众,就可以做到新闻的客观性。他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话解释了如何处理立场与客观关系。

新闻法治理念

“追求法治,以法来治理。”他首先解释了“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提出“法治”的要求。接着提出“新闻法理念”:新闻的知晓权、隐私权、隐匿权和更正与答辩权。

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理念

“职业道德是职业要求,传媒要检测环境。”道德是一种责任,是着眼于一般人的良心和社会朴实的道德要求。教授表示,一定要遵守职业道德,按规范做新闻。(摄影/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