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02年3月30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职工第三次代表大会、
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全院教职工监督工会财务工作,实行财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构,由每届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
第二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设主任一人(由工会委员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学院教职工代表组成。在学院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
(一)检查工会对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了解工会经费收入和预算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开支较大的活动和购置物品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工会财务决算。
(三)检查了解工会财产管理安全与完成情况。
(四)督促工会委员会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帐目及财务收支情况。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落实经费审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呈报院工会委员会。